一、主办单位: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竞赛时间、地点:2014年5-8月,在有关高校分期分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文通知)。
三、参加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赛。
四、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竞赛分组
甲组: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
乙组:体育院校(含运动系、高水平运动队;甲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乙组比赛)
丙组:专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二)竞赛项目
甲组、乙组(12项):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定向越野、跆拳道。
丙组(5项):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五、具体项目设置
(一)田径(男、女各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半程马拉松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二)游泳(男、女各10项):50米蝶、50米仰、50米蛙、50米自、100米蛙、100米自、400米自、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篮球、足球、排球 各组篮球、排球均设男子、女子比赛。足球除乙组外,甲组、丙组只设男子比赛。
(四)乒乓球(男、女各5项)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团体。
(五)羽毛球(男、女各5项)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团体。
(六)武术(男、女各3项)
1.拳术(长拳、四十二式太极拳、规定南拳任选一项)。
2.短器械(自选剑、自选刀任选一项)。
3.长器械(自选枪、自选棍任选一项)。
(七)健美操(共3项)
竞技健美操、健身健美操、啦啦操。
(八)定向越野(男、女各6项)
1.个人项目:百米定向、积分定向赛、短距离赛、标准距离赛。
2.集体项目:接力赛、团队赛。
(九)跆拳道
1.品式(甲组、丙组;男、女各2项):混双、团体赛。
2.竞技项目(乙组;10项)
男子:54KG、58KG、62KG、67KG、72KG。
女子:47KG、51KG、55KG、59KG、63KG。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报名参加本届大运会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学校所在地三级乙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二)参加本届大运会的运动员必须在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否则不予参赛(运动员注册办法另文通知)。
七、竞赛办法与报名规定
本届大运会各项比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各相关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具体办法见各单项竞赛规程(比赛前2个月下发)。
八、录取名次与记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各项总分(团体比赛)与各单项均取前8名予以奖励。对各项总分前八名(团体比赛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发给奖牌,前八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如各项报名仅为3个(含)队(人)以下,取消该项比赛,各项报名不足8个队(人)则按报名参赛队(人)数量减一录取名次。
(二)记分办法
1.各单项的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打破全省大学生田径、游泳纪录者加9分;打破全国大学生田径、游泳纪录者加18分(如同时打破省大运会、全国大运会纪录者,只计一次最高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2.获得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的单位及篮球、足球、排球项目录取名次的各队,均按相应名次得分的2倍计入代表团总分;田径接力项目、游泳接力项目、健美操各项比赛、定向越野团体项目、跆拳道品式团体赛项目录取名次的各队,均按相应名次得分的2倍计入代表团总分;其它各项均按单项相应得分计入代表团总分。
3.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获奖论文,按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分别计入作者所在单位的团体总分(科学论文报告会通知另发)。
九、代表团团体总分、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及其它
(一)本届运动会各组别均设代表团团体总分奖,对团体总分前八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
(二)本届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和“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另文通知)。
(三)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和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评选通知另发。
十、资格审查
(一)为端正赛风,体现大运会的育人宗旨,各单位要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竞赛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本届大运会组委会将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在赛前、赛中、赛后,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对所有运动员的参赛资格问题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纪律监督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运动队(员),取消该项目团体、个人名次,并全省通报批评。
(三)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日期要求,逾期视为放弃参加比赛。
(四)如参赛代表队对裁判员的评判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提交《申诉报告书》,并同时交纳人民币1000元申诉费进行申诉,内容为参赛队本队对裁判评判的异议。但申诉的主体为各参赛代表队,不受理参赛队员个人的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受理、调查、裁决,如胜诉,所交纳的申诉费将原数退还。仲裁委员会是本届大运会比赛期间对有争议的评判进行仲裁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裁决是最终决定。
(五)关于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队(员)及所在单位的处罚规定,按照《贵州省学生体育竞赛纪律管理及处罚规定(试行)》办法执行。
十一、代表团团部组成人员
各代表团团部由10人组成。其中,名誉团长1人、团长1人、副团长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2人、医务人员1人。
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合计不足100人的代表团,该代表团团部人员限报7人。
十二、报名日期及办法
(一)报名办法及日期
1.报项
各单位按照规程要求认真填写《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报项表》(见附表1),其中田径为必报项目,盖章后于2014年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报寄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运会报项表”字样。为提高效率,可传真或发送电子文档。如传真件或电子文档与纸质报项表不符的,以纸质加盖公章的为准。
2.报名
(1)团部:各单位必须在2014年4月30日前,将《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代表团团部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以及本代表团团部人员近期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以jpg格式,注明姓名、职务)发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电子邮箱。
(2)运动队:参赛单位必须在各项比赛前30天,将报名表寄至承办单位(具体报名时间见各单项竞赛规程)。寄出报名表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报名表”字样。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无效。为提高效率,可传真或发送电子文档。如传真件或电子文档与纸质内容不符的,以纸质加盖公章的为准。
3.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
4.办理保险规定:参加本届大运会各项目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随团(队)官员及工作人员,必须在代表团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代表团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5.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学生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贵州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三、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各项比赛的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四、经费
(一)各代表团(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各项目参赛运动员注册费(报到时需缴纳办理注册成本及手续费)每人20元。
(三)所选派的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均由大会负担。
十五、其他
(一)各代表团报到时须一次性向大会组委会交纳代表团“风险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用于对该运动队、代表团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代表团,其所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将如数退还。不交纳“风险保证金”的代表团不得参加比赛。请各代表团,在2014年4月30日前将此款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中西支行
开户名:贵州省学生体育协会
账 号:2402002609008835676
请各单位经办人在汇款单备注栏内注明“XX代表团大运会风险保证金”,并将交款后银行盖章的汇款单在4月30日前传真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代表团团部报到时组委会将统一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
(二)各代表团自备团旗2面,尺寸2.4×1.6(米),颜色不限。
(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1.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报项表
2.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代表团团部人员报名表
3.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计划表
联系人:叶森(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系方式(传真):0851-5283676 邮箱:gztwy@126.com
通讯地址:贵阳市中山西路38号
邮政编码:550003
附表1: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报项表
报名单位: (盖章)
报名参加比赛的项目 |
组别 |
田 径 |
游 泳 |
篮 球 |
足 球 |
排 球 |
乒乓球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甲 |
|
|
|
|
|
|
|
|
|
|
|
|
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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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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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组别 |
羽毛球 |
网 球 |
武 术 |
健美操 |
定向越野 |
跆拳道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男子 |
女子 |
甲 |
|
|
|
|
|
|
|
|
|
|
|
|
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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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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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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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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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主管领导: 填报日期:2014年 月 日 |
说明: 1.在所参加的项目、组别相应的栏内划“√”; 2.本报名表须于2014年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
附表2: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代表团团部人员
报名表
报名单位: (盖章) 联络员:
序号 |
团内职务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备注 |
1 |
名誉团长 |
|
|
|
|
2 |
团 长 |
|
|
|
|
3 |
副 团 长 |
|
|
|
|
4 |
副 团 长 |
|
|
|
|
5 |
秘 书 长 |
|
|
|
|
6 |
副秘书长 |
|
|
|
|
7 |
联 络 员 |
|
|
|
|
8 |
工作人员 |
|
|
|
|
9 |
工作人员 |
|
|
|
|
10 |
医务人员 |
|
|
|
|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3:
贵州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计划表
序号 |
项 目 |
比赛时间 |
比赛地点(暂定) |
1 |
开幕式 |
|
|
2 |
体育科学 论文报告会 |
|
|
3 |
阳光体育运动 先进学校评选 |
|
|
4 |
田径 |
|
|
5 |
游泳 |
|
|
6 |
篮球 |
|
|
7 |
足球 |
|
|
8 |
排球 |
|
|
9 |
乒乓球 |
|
|
10 |
羽毛球 |
|
|
11 |
网球 |
|
|
12 |
武术 |
|
|
13 |
健美操 |
|
|
14 |
定向越野 |
|
|
15 |
跆拳道 |
|
|